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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黑龙江省卫生厅
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注册管理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电话号码是: 0451-85971160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电话号码是: 0451-82369111 黑龙江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 电话号码是: 0451-85971114 哈尔滨股权登记托管中心 电话号码是: 0451-82337021 大连海事法院哈尔滨法庭 电话号码是: 0451-82309636 商务部黑龙江代表处 电话号码是: 0451-51919435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电话号码是: 0451-82306147 黑龙江省林业厅 电话号码是: 0451-82346731 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 电话号码是: 0451-82341438 黑龙江省绿化委 电话号码是: 0451-82346434 一年来,省卫生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卫生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严格标准、狠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健全工作机制,突出政务公开在卫生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省卫生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2012年初,为了不断突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的职责实效性,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对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厅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的运行机制。3月份,我厅向全省卫生系统转发了《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工作部署。5月份,我们借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4周年宣传活动的契机,加大学习力度,丰富活动形式,并组织了相关知识的测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职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一年来,我们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卫生热点、焦点事件和重点工作为核心,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坚持公开公正、及时透明,不断加强卫生部门与群众间的信息对称,卫生部门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 二、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健全信息制度,完善政府信息相关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制度,明确职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厅通过认真梳理,对卫生厅办事指南、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从信息内容分类和信息获取方式上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将重新整理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上传到卫生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供社会群众作为参考依据。同时,为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促进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我们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面向各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报送和公开公示力度,并制定了监督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强化了保障措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网站建设,打造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 黑龙江省卫生厅门户网站是发布我省卫生系统重要新闻、重大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为不断加强卫生文化建设,提升卫生发展软实力,我厅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并于今年初正式投入使用。为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站的维护管理,确保卫生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和规范,我厅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卫生厅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试行)》。在加强网站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原则,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卫生门户网站板块建设,在及时公开、公布全省卫生系统重要信息、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针对百姓关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等问题都设立了专门板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相关配套文件、领导讲话、重要通知和动态信息等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了卫生发展与群众的信息对称。 (三)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立足卫生改革发展,我厅从保障社会大众健康权益角度出发,突出依法、便民原则,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卫生信息网为主要载体,不断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我厅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卫生信息602条,被采纳346条,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发布部门文件、重点工作、相关卫生信息共计255条,并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的相关板块;通过黑龙江卫生厅门户网站公布卫生政策、领导讲话、地市和直属单位相关卫生信息共计2443条;通过省内外各级报刊、网络媒介发布新闻稿件1400余篇;针对全年32个健康主题日,举办电视专题讲座次16期次,播放公益广告800余条,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全省移动用户发送健康主题宣传公益信息共计270万条次。 (四)严格履行程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力度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厅于年初完善并印发了《黑龙江省卫生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同时,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法、步骤、联系方式等信息挂载到省卫生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并依据“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的工作原则,在政府信息可以给予公开的基础上,尽快答复申请人。2012年,我厅共收三件次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已按时限要求及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答复申请人。 (五)公开审批程序,促进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行 我们将卫生厅所承担的71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方式、标准、时限和相应的责任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板、门户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向社会公布,做到了职责明晰、程序严密、用权规范、制约有力,并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截止到2012年末,卫生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受理来人来访及电话咨询7921次,经过严格审查共计受理许可事项17903件,办结17157件。按时限办结率达到100%。 (六)其他工作 2012年,我厅未对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厅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厅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三、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我厅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中。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截至2012年末,共在卫生厅门户网站上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日常工作动态、文件传达3大目录、29个事项,32条工作动态,1223个企业标准备案,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提高了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成效。 一年来,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这一重点任务,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将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科室设置、机构布局、人员资质、制度建设、处方书写及门头标牌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无资质人员执业及布局设施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审批后私自改动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对省卫生厅和省卫生监督所下发整改意见的内容,监督整改到位。要严格医护等专业人员执业地点注册变更,进一步规范不符合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验管理机制,各地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验工作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频次不得少于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障社区百姓健康权益。黑龙江省卫生厅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卫生厅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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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9qk.net/post/3123.html发布于:2025-11-23




